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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潍坊医学院优秀科研论文奖的通知
2021-11-25 浏览次数:0

各科室:

根据《潍坊医学院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开展学校年度优秀科研论文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论文有关要求
  1. 申报
参评科研论文为
我校在册、在岗教职工和外聘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潍坊医学院”(英文名称为Weifang Medical University)的科研论文

2.与校外单位开展高层次科技合作发表的具有学校知识产权的高水平论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参评。

3.英文论文须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收录的论文,中文论文须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本次参评论文不可参加下一年度论文奖评选。

4.申报论文应与申报者本人的研究方向一致。参评论文须为在国内外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著,不包含在各类期刊、报刊上发表的短论、评论文章、讨论纪要、学术动态、学术通讯、人物访谈、读后感、书评以及非学术论文式的商榷或答辩等。

5.论文涉及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需签署作者位次认定表(附件1)。

6.申报者必须确保所填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材料

(1)作者位次认定表(附件1);

(2)《潍坊医学院优秀科研论文申报表》(附件2);

(3)参评科研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电子版PDF文件。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者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 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 DOI 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 DOI 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

(4)申报统计表(附件3)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学院部门汇总公示、材料报送、材料审核、专家会议评选、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一)学院公示

各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科研处提交。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重点: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选标准》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统一将拟推荐科研论文的参评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科研处,相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三)材料审核

科研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退回学院重新办理。

(四)专家会议评审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参评论文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优秀科研论文数量、等次。

(五)公示

对拟获奖科研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表彰奖励

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科研论文,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

(1)参评科研论文电子版PDF文件、作者位次认定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以申报成果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命名格式均为“学院+姓名+题目”;

(2)申报统计表(附件3),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

2、纸质版材料

参评科研论文、作者位次认定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各1份。

3、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1年11月30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研部(北宫街4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wyfykyk@163.com。

附件:1.作者位次认定表.docx

2.潍坊医学院优秀科研论文奖申报表.docx

3.优秀论文申报统计表.xlsx

4.潍坊医学院优秀科研论文奖评选标准.docx

                                        

                                          教研部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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