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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广【2021】第0112-006-3706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市卫健委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潍坊市卫健委近期将对2020年及以前所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市卫健委2020年及以前所批准立项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已提报延期申请的除外)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做撤销计划处理。2018年以后立项课题,单位未给予资金配套的,结题申请不予接收。
二、结题条件
凡根据合同要求,已完成科研内容并取得相应学术成果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取得的相应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科研项目为基础发表的学术文章、报告、出版专著、发明专利等。
上述学术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承认:1.发表日期须为该项目立项日期之后;2.项目负责人须为文章、报告、出版专著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明专利的第一持有人;3.须注明为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4.学术文章需在省级以上相应专业期刊发表。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纸质材料按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按顺序胶订成册,封面为150g铜版纸,正文为70gA4纸打印,一式一份。《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教研部邮箱wyfykyk@163.com。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程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地址。报送时间: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地址:医院行政楼405教研部。
附件下载: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研部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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