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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广【2021】第0112-006-3706号
各科室:
一、结题范围
省卫健委组织立项的、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
二、结题要求
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二)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一)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二)完成任务不到 85%的;
(三)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四)擅自变更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五)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六)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七)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如有人员变更,一般不超过3人/次,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前3位人员不允许变动);
(三)研究工作报告(概述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五)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七)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八)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四、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项目承担人按上述顺序整理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份数按项目承担人需求自主确定,至少3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 3),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yfykyk@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研部405。报送时间2021年7月30日下午5点前。
(二)结题审核。省卫健委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延期结题。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承担人提出申请(附件5),说明延期原因及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项目结题主要针对2017年立项课题,2017年以后立项课题省卫健委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
(二)2017年度以后立项、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随本次结题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主管部门要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结题质量。
附件下载:
附件6项目结题其他资料-封面格式、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docx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研部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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