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公安网备 37070502222224 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院本部)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胜利街院区)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源街518号(浮烟山院区)
鲁医广【2021】第0112-006-3706号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202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1.省级新项目系统申报:2021年8月9日--8月2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科室携带系统内需要填报的内容电子版材料(附件2)到北宫街405教研部系统内填报。
2.国家级新项目网上填报:2021年8月2日--8月25日
申报国家级新项目的,联络教研部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直接系统内填报
3.纸质材料递交:省级新申报项目今年无须报送纸质版材料,国家级新申报项目从系统中打印《项目申报表》1份,项目负责人在内页个人信息处签字,于2021年8月25日前送北宫街405教研部。
二、 申报要求
1. 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两个项目的项目名称不能重复,一个项目负责人不能超过两项。
2. 省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或者正高,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正高。
3. 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授课教师数量与构成,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原则不超过3学时,且项目负责人需承担授课任务。原则上本单位授课教师占比不应低于50%。
4. 没有举办过省级项目的不能申报国家级项目。
5. 中级不能讲课,授课人副高及以上;
6. 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予学分和招生人数。学员人数在举办的时候不能超过当时申报的人数。
7. 鼓励申报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
8.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继续举办的,可在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9. 国家级项目其他申报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3。
三、联系方式
电话:3081125
联系人:单婷婷、王丹萍
附件:1.申报通知附件1-7
2.省级项目系统填报需要填报的内容
3.申报通知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研部
2021年8月4日
上一篇: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