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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广【2021】第0112-006-3706号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鲁政办字﹝2015﹞45号)、《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鲁知管字﹝2017﹞50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知管字〔2017〕53号),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启动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东省专利奖表彰名额为特别奖和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3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6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在2016年12月31日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奖励申报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统”(http://123.232.119.109:8079/SCqjXmsb/)操作完成。
1.申报单位(人)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申报注册为“注册单位(人)”,录入拟参评专利项目信息,向推荐单位或个人提出推荐申请,推荐单位选择不超过两个(潍坊市知识产权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2.报奖项目名额:个人不超过1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不超过4项;
3.经推荐单位或个人同意推荐的,注册单位(人)再次登录评奖系统时可获得推荐号和推荐口令,成为评奖系统的“申报人/申报单位”,再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材料上传时间截止为11月12日。
附件: 相关附件.rar
教科部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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