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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医广【2021】第0112-006-3706号
潍坊市医学会第四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成员聘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对专家库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具有相应专业的副高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含正高);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学鉴定工作;
4.符合前款1、3项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法医;
5.省、市医学会各专科分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推荐;
6.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库成员符合入选条件的可继续推荐为专家库专家成员候选人。已退休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专业及数量
1.专业要求:按照“专业覆盖广、研究方向专”的原则确定推荐专家的专业范围,专业填写要具体到二级科目,未划分至二级科目的要填写研究方向。
2.人员数量:坚持“严格条件,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专家库人选,将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人员推荐到鉴定专家库。
三、组织与报送
被推荐专家填写《潍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五届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其中,鉴定专业可参照附件3填写。 《潍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五届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以便于导入管理系统。
请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报送19号楼教科部。
科研邮箱:wyfyk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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