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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医学类)的通知
2021-02-07 浏览次数:7

   根据市科技局2018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2018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医学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局要求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及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三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二、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计划医学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到期验收率达不到90%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书统一格式,格式不符、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3、申报数量。实行限额申报(全院限报10项)。
    三、注意事项
    因限额申报,医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推荐,截止到2018年4月2日下午16点。有意向申报者提交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由专家初评公示后,推荐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局要求的材料。

  医学类和软科学同一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
  科研邮箱wyfykyk@163.com

  附件1-3.rar

潍坊医学院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潍医科字〔2017〕8 号)

第十七条 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纵向项目在研究期限内无法完成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变更未获批准时,造成项目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当事人三年内禁止申请各类新项目。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申请延期。无明确要求的可申请延期 1 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2 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 60 日前提出延期申请。
    不按规定办理结题、也未提出书面调整或申请中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部级以下科研项目,追回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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